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县人大“四举措”抓实人大代表意见建议办理工作

日期:2020-12-30   来源:本站原创   作者:赵静喜    点击 次  文字:【】【】【】 【打印

为进一步做好2020年人大代表意见建议办理工作,县人大常委会主要抓好四个举措:

一是加强领导,不断提升认识水平。督促各承办单位加强领导,不断深化认识,严格按《云南省县级以上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代表建议、批评和意见处理办法》等规定,明确责任,定时定人,按质按量,确保在规定时限内全面完成交办任务。

二是落实责任,切实推进办复规范化。督促各承办单位对代表建议的办理工作要按“五定”、“六把关”、“三不准”的要求,严格规范办理工作。“五定”就是定领导、定人员、定时间、定任务、定职责;“六把关”就是把好政策关、内容关、质量关、程序关、格式关和文字关;“三不准”就是不准不面商就答复、不准不经单位领导审核就答复、不准承办单位擅自转交代表建议。

三是深入调研,注重办理质量和效果。督促各承办单位立足本部门职能职责及时研究,优先安排资源解决代表建议。代表建议办理时限,以接收代表建议之日起,做到代表建议办理3个月内答复。涉及面广、处理难度大的代表建议,要及时与交办部门报告,并经同意后,应当自交办之日起6个月内答复。

四是强化督促,严格量化考核求实效。上半年,县人大常委会和有关部门将加大对建议的督办力度,及时了解掌握人大代表建议办复进度,对办复滞后单位将进行适时通报。下半年,县人大常委会与有关部门将分赴各代表团召开代表座谈会,以代表满意为标准,与人大代表面对面征询代表建议办复情况意见。对代表建议办复不满意的承办单位,县人大常委会将要求于1个月内进行重新办复。12月底,县人大常委会将对代表建议承办单位进行满意度测评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