关于接受马刚同志辞职的决定
因工作需要,马刚同志申请辞去剑川县人民法院院长、审判委员会委员、审判员职务。依据《中华人民共和国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组织法》《剑川县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议事规则》等有关规定,县人大常委会决定接受马刚辞去剑川县人民法院院长、审判委员会委员、审判员职务,并报县人民代表大会备案。
剑川县人大常委会
2023年1月14日